2024年12月27日 

第02版:要闻

春节期间,兰溪可限时限区域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 成 超

导报讯 日前,兰溪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部分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根据通告,春节期间,兰溪可限时限区域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禁止燃放区范围为:北至登胜路(宝龙路接登胜路、排芝线、环城北路至永进路)东至环城东路(环城北路接永进路、环城东路、扬子江路至迎宾大道)南至迎宾大道(环城西路接兰花路、横山路、迎宾大道至扬子江路)西至环城西路(登胜路接宝龙路、环城西路至兰花路),以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化工园区;军事设施保护区;山林、公墓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机构;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车站、码头等场所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商品交易市场等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其他空旷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在规定时间内,限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限制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廿八)至1月29日(农历正月初一),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允许全天燃放。在2025年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二)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十四)期间,经向公安机关和属地乡镇(街道)报备的重大节庆活动,在活动举办地内允许燃放。

通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若有违反通告规定者,将由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