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7日 

第03版:民生

兰溪一老旧居民楼旁污水横流半月有余

截至发稿时,楼层住户已协商一致按比例分摊维修费用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有兰溪市民向本报“一峰来信”工作室反映,老城人民南路一居民楼前污水横流,看着十分糟心,希望本报予以关注。

市民汪先生说,老城人民南路152号居民楼是一处老旧小区,半个多月前,有污水从排污管中流出,夹杂着粪便、尿液等污秽物,把路面污染的都是,又臭又脏,路过时也容易滑倒。

“居民向社区、环卫部门反映,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并帮助解决。”汪先生说,他虽然不住在该栋居民楼,但每次路过这里,都很闹心。“实在看不下去了,所以向你们求助。”他说。

记者调查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人民南路152号居民楼,看到该栋居民楼为一栋6层建筑物,其中一层为临街店面房,二到六楼为居民房,事发地点位于居民楼后门处。居民楼后门部分二楼凌空,底下是一条人行通道。

记者注意到,现场有几根排污管沿着房柱而下,其中一根水管最底部有一个3厘米左右的孔,污秽物不时从孔洞中流出,外溢至道路上三四米远,看着十分恶心,路过的居民纷纷掩鼻而过。

据附近住户刘先生介绍,这种情况已半月有余,原先只是排污管内部堵住,后来有人来疏通了一下,楼上住户问题解决了,但又出现了新问题,楼上住户只要一冲马桶,各种污秽物就从管道底部的孔洞中直排而出。

152号居民楼二楼住户杨先生说,此次是因为该排污管堵住,污水反溢至家中,后来社区请人来疏通,但管道下半部分已彻底堵死,工人只能采取临时措施,将污水暂时引到外面。在问题解决之前,他和四楼邻居都在附近公厕如厕,但有的住户没有遵守,致使污秽物每天都会直排到道路上,而他自己也只好隔两天清扫一次。

社区回应

污水到底从哪里来?为什么问题得不到解决?

152号居民楼所属天福山社区延安片,片长郭建芳说,152号居民楼是一个老旧小区,有五层是住户,污秽物都是从楼上排下来的。接到居民投诉后,社区已多次上门协调,但有居民始终不愿意出钱或对出钱方式有意见,延误了排污管更换维修。

天福山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洁告诉记者,152号居民楼这条排污管道此前也曾堵过,社区与居民代表曾共同出资疏通过一次。但该方法只是简单疏通,并不能治本。这次被堵后,社区也请来了工人疏通,但由于排污管内部实心化,疏通效果非常有限,工人只好在底部开了个口子暂时让污水流出。

为彻底解决污水外溢问题,社区方面还请来专业疏通团队前来查看,但寻找多日也没找到相应化粪池,于是更换了其他解决方案,即从居民楼出水口处引一根新管至另一化粪池,两者相距五六米,采买新管加上工人开销等费用需要1500元,不过这一方案卡在了居民集资上面。

“六楼无人居住,二楼、四楼愿意出资,三楼是新搬入租户,不愿承担费用,五楼住户不常住,认为平摊费用不合理。”负责协调工作的郭建芳说,这根排污管不属于公共设施,为住户共有,需要住户自筹资金解决,但她多次协调仍无法就维修费用达成一致。对此,社区也有些无奈。

谁受益谁负责

近年来,本报经常会接到这类问题求助,基本来自老旧小区,而大部分原因,与小区化粪池、排污管陈旧,小区业主不愿共同出资有关。

“老旧小区的化粪池、排污管比较陈旧,极易出现堵塞、外溢等情况。”走访中,一些小区居民如是说。

住户为何不愿意分摊费用?有居民告诉记者,排污管、化粪池堵塞外溢,主要影响的是底层住户,对高层住户影响不大,所以,这部分住户不愿意出钱。有些是承租户,流动性比较大,也不太关心这些问题。还有一些住户认为,小区有物业的,应由物业承担;无物业的,应由政府承担。也有居民表示,因受不了化粪池总是堵塞、外溢,只好私自接管了事。

采访中,不少住户呼吁,针对类似情况,相关部门要引起重视。

那么,这笔费用到底该由谁出?记者采访了兰溪市建设局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人陈杰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包括排污管、化粪池在内的管理职能和范围属于属地管理。如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话,改造期间由建设部门进行管理,之后再由属地维护。

“化粪池、排污管属于小区公用设施,居民使用并从中受益,应该由居民掏钱维护。”陈杰表示,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如果居民确有需求,他们也将介入关注此事,为居民排忧解难。

《民法典》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浙江九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飚认为,化粪池、排污管等属于共有附属设施,面对化粪池外溢、排污水横流等问题,部分居民拒绝缴纳相关费用,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共有人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维权。

截至记者发稿前,王洁给记者来电,下午社区再次对此事进行协调,住户们对排污管改造相应费用分担问题达成了一致,即底层住户多出一点,高层或不常住者少摊。社区将尽快推动排污管改造工作,解决居民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