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仓库采光擅自破坏墙体开窗户
综合行政执法:恢复原状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在巡查中发现一起擅自破坏墙体开设窗户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为改善仓库采光,效仿古人“凿壁偷光”,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凿墙开窗,最终受到了处罚。
当天,执法队员在黄大仙路巡查时,发现一处外墙被凿出一个方形孔洞,现场堆放着水泥碎块和切割工具。经询问,房子主人承认,为改善此处仓库采光,他雇用工人凿墙,准备开一扇窗户。执法人员当即指出,墙体属于房屋承重结构,擅自破坏可能影响建筑安全,且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执法队员向当事人讲解了相关规定,并结合近年因违规装修引发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起初,当事人以“只是开个小窗”为由辩解,但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导下,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表示愿意配合整改。为此,执法人员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3日内恢复墙体原状。
次日,当事人便主动联系专业施工人员对孔洞进行封堵修复,并对周边墙体进行加固处理。整改过程中,执法队员全程监督指导,确保施工符合安全规范。目前,受损墙体已恢复原样,外立面的整体协调性也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