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4日 

第03版:民生

改变原有规划在工厂内搭建钢棚

综合行政执法:违法建设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时,发现丹溪大道某工厂内正在搭建钢棚。执法队员当即上前叫停施工,并联系负责人查看相关审批手续。

“我是在原有建筑基础上进行修缮,并非新建。”负责人潘某解释。然而,执法队员经现场勘查后发现,该钢棚面积达270平方米,其建设情况与当事人提供房产证描述并不符,属改变原有规划,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行为已属违法建设。

执法队依法向当事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向当事人说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强调无论是新建还是修缮建筑,都必须经过审批并取得规划许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就属于违法建设,必须拆除。当事人表示认识到自身错误,会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经现场复查,当事人已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