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187元
兰溪上调失业金发放标准
记者 胡展翔 通讯员 唐玉廷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兰溪人力社保部门了解到,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兰溪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原先的每月2034元提高至每月2187元。
对于符合条件的领金人员,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将于近日集中补发失业金差额部分,补差标准为每月153元,补发补差时间为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本次补差将通过原发放渠道直达个人领取失业金账户,请相关人员注意查收。
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提醒,如有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情形,请相关人员主动告知停发失业金,及时退回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待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