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绿地变身“私家小院”?
执法部门:立即拆除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兰花路某小区内,一底楼居民私自将门前的公共绿地硬化,并砌起一道矮围墙,圈成“私家小院”,严重破坏了小区整体绿化环境。
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只见公共绿地上铺了一层水泥砂浆,硬化的区域外侧还砌起了一道高约1米的砖墙,形成一个半封闭的小院落。队员现场调取查阅小区规划图纸,确认该区域属于公共绿地,且当事人未取得任何规划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执法队员当即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告知擅自硬化绿地、搭建围墙不仅侵占公共资源,也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影响小区整体美观与邻里和谐。起初,当事人有些抵触,认为自己只是“美化”了一下门口。经过队员反复沟通和解释,当事人最终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拆除。
兰江中队在规定期限内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场,依法拆除了这处硬化地面和围墙,并恢复绿地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