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返利、低价年卡多是套路
警惕“健身房预付式消费”骗局
记者 徐 填 通讯员 乔 磊 张 迪
导报讯 低价年卡、充值返利、积分兑换私教课……看似“薅羊毛”的机会,实则是精心设计的合同诈骗陷阱。
日前,兰溪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诈骗案,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采取强制措施,追回赃款50余万元,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先前,犯罪嫌疑人戴某等人因经营的健身房持续亏损,为弥补亏损、非法牟利,通过网络结识了郑某、沈某两个销售诈骗分子。双方商定分赃比例后,合谋对老会员实施诈骗。他们以“消费积分兑换私教课、次卡”为诱饵,承诺会员购买的次卡和私教课,将由健身房代为转卖,转卖后返还本金并支付高额利润。会员们信以为真,纷纷大额充值。然而,短短两个月后,健身房突然关门,负责人失联。30余名被害人共计损失70余万元。
“健身房预付式消费”骗局有一套完整流程。首先伪装成正规公司,有实际经营场所,且公司外表往往“高大上”。业务开展以电话销售、网络推广为主,以所谓开业大酬宾、节假日活动等名义批量筛选客户后,对有一定意向客户由专人进一步跟进促成到公司现场签订合同,打消受害人的疑虑。同时,许诺低投入、高回报利诱受害人投资。比如,民宿返租以明显高于市场50%作用的租金,许诺投资人可在10年内自由选择返租期,保障每月固定收益。经营场所似开未开,保留留守人员,寻找各种理由拖延受害人的协商退款事宜,将受害人引入行政调查或者法院诉讼。行政介入处置就是没钱,法院判决也无人执行,再以行政部门介入或者法院介入为由无法经营,人员逐步失联。
警方提醒,市民消费前牢记“六个要”:要查工商信息,核实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要签正式合同,仔细阅读条款,警惕模糊表述。要控制充值金额,避免一次性大额预付。要实地考察场所,观察设施、客流、教练稳定性。要留存消费凭证,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要拒绝“口头承诺”,一切以书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