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8日 

第08版:健康兰溪

兰溪逐步恢复口腔常规诊疗服务

  记者 徐桢瑾

  导报讯 记者从兰溪市卫健局了解到,为满足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有序恢复口腔等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从2月24日起,兰溪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恢复口腔常规诊疗服务。

  据了解,根据《通知》要求,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取消前,原则上不开展牙周超声洁治、牙齿种植植入手术和冠桥等牙体预备操作时间较长、气溶胶产生较多的口腔择期手术和治疗。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患者进入医疗机构时应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同时,还要告知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市卫健局提醒市民,恢复口腔常规诊疗服务期间,推行非急诊预约制、预检检查,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人群聚集。口腔门诊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做好诊疗区域物体表面、地面与空气的消毒处理,减少交叉感染。

  同时,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主动配合预检分诊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在就诊过程中,为了患者和陪同人员的安全,尽可能单独前来,需要陪同的尽量减少陪同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