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3日 

第04版:要闻

四、关于“一些重点领域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方式。对2016-2018年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和不招标审批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

  (二)严格加强政府工程建设管理。全面梳理排查2016年以来的全市政府工程项目变更情况,对12个项目进行重点深入核查,对2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严格执行《兰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兰溪市违反工程量变更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抓好项目谋划到竣工全过程管理。

  (三)严格财政资金监管。对巡视反馈的机关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问题进行核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4名。印发《关于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检查制度的通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符合条件资金全部纳入招投标范围。组织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