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3日 

第04版:要闻

五、关于“‘四风’问题纠而不止,有的顶风违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对巡视反馈的形式主义有关问题进行严肃追责,对上华街道党工委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黄店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市农业农村局、上华街道各2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严格执行《兰溪市力戒形式主义减轻负担提升机关效能十条举措》,坚持每月对全市各单位发文数量进行统计并通报,切实按上级要求做好精文简会工作。

  (二)始终对“酒局”“牌局”保持高压态势。对省委巡视金华时交办给兰溪的103人次逐一进行核查,严格按要求依纪依法处置到位,其中党内警告28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留党察看4人,开除党籍4人。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间的公职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每月沟通协作机制,巡视反馈以来,对涉及赌博酒驾问题的32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通过组织“清风行动”,开展“三不方式”检查,对“酒局”“牌局”形成持续高压震慑。强化通报曝光,下发党员干部赌博酒驾情况季度通报2期、典型案例通报1期。对赌博酒驾问题多发单位严格“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两个责任”。对巡视反馈的一名干部酒后驾车问题开展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三)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停止发放天然气(液化气)费、有线电视及数据流量费,并清退相关费用194295元。对全市津补贴项目进行梳理,取消不符合要求津补贴项目。在全市开展财务人员财务法规制度培训。将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列为市委巡察和纪委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全市抽取3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常态化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不断强化对津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管力度。

  (四)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对巡视反馈的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核查,对2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加强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修订完善《兰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管中心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修订完善《兰溪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办法》《兰溪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管中心用车信息登记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活动用车派车制度,实现公务用车有效监督。

  (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具体标准。深入核查巡视发现的公务接待违规使用烟酒问题,对3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开展“清风2号”“清风3号”行动,开展公务接待违规使用烟酒及账外账问题专项检查。下发《关于重申和进一步明确国内公务接待等执行标准要求的通知》,制定公务接待正负面清单,将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进一步明确纪律红线。

  (六)确保办公用房彻底整改到位。巡视反馈的部分单位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已第一时间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均已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反省,并责令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梅江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公用房面积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各机关单位开展自查,规范办公用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