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被结婚”五次 状告民政局胜诉
8月18日,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3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河南驻马店“被结婚”五次女子尚某诉江苏如东县民政局行政登记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确认原告尚某与第三人沈某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的错误婚姻登记信息予以删除。
法院称,2019年12月10日,河南驻马店的尚某与男友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被告知其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与五名男子分别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阜阳、江苏如东登记结婚,故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
尚某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要求包括如东县民政局在内的五地民政部门撤销其相关的婚姻登记信息。而如东县民政局答复称,县民政局没有撤销权限,拒绝了原告的申请。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