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因原材料未检先用被罚
记者 陈志恒 通讯员 邵剑姣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建设局在对梅江镇一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原材料钢筋存在进场后未复试就已投入使用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即下发《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该批次钢筋送检,并立案查处。
经调查核实,该项目施工单位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未对部分批次的钢筋进行检验,并将其投入到建筑主体工程中使用,存在质量隐患。
建筑材料送检制度是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内容。市建设局紧扣工程质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全过程质量把控”“全链条监管提效”“全闭环问题整治”三大行动,对未检先用、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防止不合格建筑材料流入建筑工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深入反思、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建筑材料 “先检后用”原则,确保在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行业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