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8日 

第03版:民生

擅自挖掘+私搭阳光房属于违法建设行为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市区国际花园小区内挖掘公共绿化。

执法队员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别墅业主私自在房屋南侧的公共绿化带内挖了一个大坑,污水管道裸露在外面,挖掘面积约50平方米,而且其还在二楼原本平整的墙面外搭建了一个钢板做的平台,平台只用了两根细钢管支撑,看上去并不牢固。

据业主孙某解释,他挖掘绿化带是为了加装净水装置,二楼的阳光棚搭起来是为了放置空调外机,增加采光。执法队员告知孙某这种做法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复原。

然而,当执法队员上门复查时,却发现孙某仍在施工。执法队员立即喊停施工,并组织专业技工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对挖掘区域进行覆土回填。同时,再次对孙某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擅自挖掘和违法建设的危害,既破坏了小区绿化,也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