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7日 

第11版:万象

武汉市政府不再对新冠肺炎病人免费治疗?谣言!

  “自2020年3月24日起,武汉市政府不再对新冠肺炎病人免费治疗?”3月25日,网上流传多个小区给业主(住户)的《告知书》,相关信息引发网友热议。记者从武汉市多个部门了解获悉,该信息不属实。

  告知书称,是根据武汉市委、市政府通知,24日起对非公外出发生新冠肺炎“接触、疑似、感染、确诊”等四类人员,武汉市政府不再给予免费治疗,相关隔离、检查、住宿等费用8000元,确诊患者治疗费用40万元由市民自己承担。

  武汉市卫健委对此回应,并没有接到此类通知。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也没有发过此类通告。

  据悉,3月17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文件,对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予以明确。

  《通知》要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留观的患者,留观期间的门诊费及前期的检查、诊查费给予免费,由政府负担。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隔离点收治人员、进住康复驿站观察人员(含出院后复查),相关医疗费用给予免费,由政府负担。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住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核酸检测双阴患者,其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含肺炎及其他合并的基础疾病治疗,但不包括器官移植、整形等其他特殊诊疗费用),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负担;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有固定单位,享有其他保障方式的患者,相关医疗费用从原医疗报销渠道解决;其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相关医疗费用由政府负担。

  据《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