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1日 

第06版:专版

申请对象

  兰溪市户籍人员,居住在兰溪市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困难发生在兰溪市区域内的其他流动人员。临时救助实施分类救助,具体分为四类对象:

  一类对象:市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类对象:市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三类对象:除一、二类对象外,因就医、就学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兰溪市户籍人员;

  四类对象:居住在兰溪市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困难发生在兰溪市区域内的在兰溪就学学生,突发意外事件发生在兰溪市的其他流动人员。

  三类对象申请临时救助需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一、二、四类对象不需要),对其收入、车辆、住房、工商、货币财产及供养人条件进行核查,具体要求参照《兰溪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