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9日 

第04版:要闻

省评价组在兰考核评价 海绵城市省级试点绩效

  记者 徐桢瑾

  导报讯 昨天上午,海绵城市省级试点绩效评价工作反馈会在兰溪召开,省海绵城市绩效评价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反馈。

  兰溪市副市长章丽清参加会议。

  2016年5月,兰溪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重点打造面积约10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区。兰溪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线,精心编制试点规划,周密组织实施,高效有序推进,走出了一条“水安全、水生态、水文化”三(山)水相融的兰溪特色海绵城市建设路径,圆满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任务。

  反馈会上,评价组充分肯定兰溪的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工作,指出兰溪在治理城市内涝、预防黑臭水体反弹、保护生态格局、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模式、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建设开发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现场实施情况良好,具有重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