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30日 

第06版:关注

看点一:加强疫情防控刑事法律保障

  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和需要,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等依法确定的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属于本罪调整范围。

  同时,草案补充完善构成犯罪的情形,增加规定了拒绝执行人民政府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非法出售、运输疫区被污染物品等犯罪行为。

  “将拒绝执行有关防控措施等行为列入刑法,是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重要体现。”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彭新林表示,这有利于补齐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的短板,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为有效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提供明确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