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小知识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广泛关注知晓、举止言行文明、人际关系和谐、积极参与创建。
2.兰溪市民八大文明好习惯有哪些内容?
垃圾要分类、就餐讲文明、排队守秩序、随手做志愿、重信守承诺、办酒不铺张、家禽宠物不散养、上网不传谣。
3.市民在公共场所应遵守的道德行为有哪些?
(1)公共场所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吵架斗殴,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争吵谩骂、无使用低俗语言、无不文明养宠。
(2)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不吸烟。
(3)在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做到安静、文明、秩序良好,不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影响他人。
(4)爱护公共财物,对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雕塑、窨井等设备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形象。
4.市民文明交通行为要做到哪些?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车让人、人快行。
(2)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不逆行,不车窗抛物,不酒后驾车。
(3)服从交警指挥。
(4)在交通站点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5)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