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 

第05版:观点

老人租房难背后的风险机制

■ 刘远举

现在,不少老年人在租房时正遭遇“年龄歧视”,一些租房中介公司对租客的年龄作出限制:不为60岁以上,甚至是40岁以上的租客提供拼租服务。并表示,该规定是多年积累下来的居住规则。还有中介公司表示,65岁以上租客不得作为独立承租人。

这一现象很快引发了舆论热议。

是否出租房子,归根到底要看房东的意愿。严格地说,房东并不是歧视老人。以研究家庭、犯罪和歧视问题闻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教授,给“歧视”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只有当歧视者愿意放弃一定的利益,例如收入、利润、工资,或者享受,以便满足他个人的偏好时,才是歧视。简单地说,只有当一个人情愿伤害自己的利益,也要表达瞧不起,或损害另一个人,才叫歧视;否则,只能叫出于自利的择优。

从这个定义看,老人租房难,并不是歧视老人,而是房东的一种自利和避险行为。即便房东是老人,也大多不愿意把房子租给老人。这里面有很多现实上的考量。

私人房东可以自由地决定自己是否把房子租给老人。但平台以格式合同,或潜规则,来筛选老人,实际上代房东做主。即便这不违反法律,从公共形象上来说,这也是负面的。即便从严谨的角度,这不涉嫌歧视,不过,一旦遭遇诉讼,很容易败诉、赔钱。

更长期地看,中国现在处于一个快速老龄化的过程中,很多问题,会随着老人增多而自然解决,租房的老人多了,平台要做生意,房东不能让房子长期空置,自然还是只有租给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