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实施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19年12月,我国医疗卫生领域共制定出台法律11部、行政法规39部,这些单行性法律法规,对执业医师、药品管理、传染病防治、中医药发展等相关领域的工作进行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为保障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对生命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待健康的观念已由治病转为防病;国家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日益重视,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随着我国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改革发展不断深入,现有的医疗卫生立法及其逐步形成的法制体系存在明显的缺失,与发展变化的社会实际不相适应,迫切需要一部与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民生命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法律,来解决当前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医患矛盾纠纷屡禁不止、药品质量监管有所缺位、问题疫苗案件暴露等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突出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