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1日 

第04版:专版

四、首次提出公民享有基本健康权

  《基本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直接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国家和社会依法实现、保护和尊重公民的健康权,同时也明确了公民相应的义务,如“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确保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安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此外,还对公民的健康教育权、疫苗接种权利、特殊情况下的知情同意权等,以及应当相应履行的义务作出了具体规定。